因为诈骗被行政处罚出来又诈骗怎么办-吴敏律师|法行宝
2025-08-30 刑事辩护

若行为人因诈骗被行政处罚后,再次实施诈骗行为,将面临更严厉的法律后果,具体分析如下:

  1. 行政处罚的叠加与升级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诈骗行为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 首次处罚:若行为人第一次诈骗已被行政处罚(如拘留、罚款),再次实施同类行为,公安机关可认定其“情节较重”,直接适用更高幅度的处罚(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一千元以下罚款)。
    • 累犯情节:若两次诈骗行为间隔时间短、手段相似,可能被认定为“屡教不改”,进一步加重处罚力度。
  2. 刑事责任的触发风险
    若再次诈骗的金额或情节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如《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将直接构成诈骗罪,面临刑事追诉:

    • 数额较大(一般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 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 关键点:行政处罚记录可能成为司法机关认定其“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的依据,导致量刑时从重处罚。
  3. 从重处罚的法律依据

    • 行政层面: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对“一年内因同类违法行为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可依法从重处罚。
    • 刑事层面:若构成犯罪,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若前次诈骗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五年内再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构成一般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即使前次是行政处罚,若后续被判刑,也可能影响量刑)。

建议:

  • 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避免进一步触犯法律;
  • 若已涉及刑事风险,应主动配合调查,争取从轻情节(如退赃、认罪认罚);
  • 如有疑问或需法律帮助,可直接向我提问,我将结合具体案情提供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