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仲裁期限-储英芳律师|法行宝
2025-04-02 劳动纠纷

职工申请劳动仲裁的期限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在这一年时效内,存在中断与中止的情形,具体规定如下:

  1. 仲裁时效中断:

    • 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
    • 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
    • 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
    •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例如,若职工在6月向公司书面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那么仲裁时效从6月开始重新计算。
  2. 仲裁时效中止:

    • 在仲裁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比如,职工在仲裁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地震被困无法申请仲裁,那么从中止时效的原因(地震)消除后,仲裁时效继续计算剩余的时间。

此外,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职工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例如,如果职工在职期间公司一直拖欠工资,职工可以随时申请仲裁;但如果职工在5月离职,那么职工需要在离职后的一年内,即2025年5月前提出仲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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