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取保候审期间,如果您未经执行机关批准擅自去外地旅游,这将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关于取保候审期间出行限制的规定,可能会面临一系列不利的法律后果。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这是为了确保被取保人能够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与审判工作,同时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如果您违反了这一规定,执行机关有权根据您的违规情节作出相应的处理。
具体来说,执行机关可能会视情况要求您写悔过书,承认错误并承诺未来遵守规定。同时,您可能需要重新交纳保证金或提供新的符合条件的保证人,以增强对您的约束。在情节较严重的情况下,执行机关还可能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限制您的活动范围至住处或指定居所。甚至,在特定情形下,如涉嫌实施新犯罪、危害安全、干扰侦查、报复举报人等,司法机关还可能提请批准逮捕您。
此外,司法机关会根据您离开居住地的情节进行处置。如果情节较轻,可能会给予您警告或训诫;如果情节严重,可能会取消您的取保候审,重新对您进行羁押,并且在后续的量刑时,还可能从重处罚。
因此,我强烈建议您在取保候审期间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特别是关于出行的限制。如果您有正当理由需要去外地,务必提前向执行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后再前往。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确保您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积极配合司法程序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