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中的不良现象有哪些触犯了什么 网络安全法 法条-刘彬律师|法行宝
2025-08-29 侵权纠纷

网络中的不良现象若触犯《网络安全法》,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及对应的法条:

  1.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破坏系统数据

    • 法条依据:《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从事非法侵入他人网络、干扰他人网络正常功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不得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的,不得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 现象举例:黑客攻击网站,篡改或窃取数据;制作或传播恶意软件,如病毒、木马等,用于非法控制或破坏他人计算机系统。
  2. 传播违法信息

    • 法条依据:《网络安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 现象举例:在网络上发布、传播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传播淫秽色情图片、视频等。
  3. 未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

    • 法条依据:《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一)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定网络安全负责人,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责任;(二)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技术措施;(三)采取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网络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的网络日志不少于六个月;(四)采取数据分类、重要数据备份和加密等措施;(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 现象举例:网络运营者未制定或执行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导致网络被攻击或数据泄露;未对重要数据进行备份或加密,造成数据丢失或被窃取。
  4. 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个人信息

    • 法条依据:《网络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 现象举例:通过黑客手段窃取用户个人信息;将非法获取的个人信息出售给第三方;未经用户同意,擅自将其个人信息提供给广告商或其他机构。

法律建议:

  • 对于网络用户而言,应增强网络安全意识,不参与任何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不传播违法信息,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
  • 对于网络运营者而言,应严格遵守《网络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确保网络的安全稳定运行。
  • 若发现网络中的不良现象或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应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或寻求法律帮助。

可能后果:

  • 违反《网络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可能面临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
  • 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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