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定跑分罪-孙能能律师|法行宝
2025-04-01 刑事辩护

“跑分”行为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具体分析如下:

一. “跑分”行为的定义与性质

  • “跑分”行为是指利用个人或租借的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合法第三方支付渠道账户,为网络赌博、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代收款,并随后将资金转移到指定账户,从中牟取利益的行为。
  • 此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法规,可能涉及多种罪名,具体定罪需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行为人的主观明知程度、与上游犯罪的关联紧密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

二. 可能构成的罪名

  1.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 **定义**: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如诈骗、开设赌场、非法集资等),仍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构成此罪。
     - **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罚。
    
  2. 其他可能罪名:

     - 在特定情况下,“跑分”行为还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或洗钱罪等,这取决于具体的行为模式和资金性质。
     - 如果“跑分”人员事先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的人员通谋,为其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则可能被认定为上游犯罪的共同犯罪。
    

三. 认定“跑分”犯罪的关键要素

  • 主观故意:被抓人员明知其跑分行为是在为网络赌博、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资金流转渠道,仍然积极参与。
  • 行为性质:跑分行为往往是利用自己或他人的银行卡、支付账户等进行资金的转移操作,且这种资金转移是不正常的、频繁的,与犯罪活动的资金流向相关。
  • 获利情况:跑分人员从这种资金流转操作中获取了高额的、明显不合理的报酬,这也可以作为认定其参与犯罪的一个依据。

综上所述,“跑分”行为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其定罪量刑需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我建议广大民众切勿参与任何形式的“跑分”活动,以免触犯法律红线。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