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国营农场外嫁女土地被强行收回违不违法”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首先,我们来看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这意味着,在承包期内,如果外嫁女在新居住地没有取得承包地,那么她在娘家(即户籍所在地)的承包地是不能被收回的。
接下来,我们分析两种常见的违法情形:
外嫁女在丈夫家未取得承包地:如果外嫁女在结婚后,在丈夫家没有取得承包地,那么她在娘家的承包地就不能被收回。如果村委会强行收回,那就是违法的行为。
外嫁女离婚或丧偶后承包地被收回:即使外嫁女把户籍迁到了丈夫家,并在那里取得了承包地,但如果她后来离婚或丧偶,且在新居住地没有再次取得承包地,那么她原来在娘家的承包地也不能被收回。如果村委会在这种情况下收回承包地,同样是违法的。
此外,《法律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也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这进一步强调了保护妇女土地权益的重要性。
那么,如果外嫁女的承包地被非法收回了,应该怎么办呢?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村委会应该承担停止侵害、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如果发包方违法收回承包地,承包方请求返还的,法院会支持承包方的诉讼请求。
因此,如果您或您身边的外嫁女遇到了承包地被非法收回的情况,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您可以起诉村委会,要求返还承包地并赔偿损失。如果村委会已经将承包地另行发包给了第三人,您还可以起诉确认村委会与第三人签订的承包合同无效,并要求返还承包地和赔偿损失。
总之,国营农场外嫁女的土地被强行收回是违法的行为,您有权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