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立案金额-许仙凤律师|法行宝
2025-04-01 经济纠纷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立案追诉。以下是详细分析:

一. 立案金额标准

  1. 税款数额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十一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应予立案追诉。
  2. 被骗税款数额标准:同样根据该规定,如果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也应予立案追诉。

二. 构成要件 除了金额标准外,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主体: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以及单位均可构成。
  2. 客体:国家税收管理制度。
  3. 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一般具有牟利的目的。
  4. 客观方面:表现为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 法律责任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等刑罚。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刑罚将更为严厉。

综上所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立案金额标准为一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同时,构成此罪还需满足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的条件。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