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管辖范围内违规持股的情形主要包括股东超比例持股未报告、披露,以及违规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等。具体来说:
一. 股东超比例持股未报告、披露
二. 违规收购上市公司股份
收购人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报告、公告义务的,或者未按照规定提出豁免申请的,亦或者未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提交文件的,均会被视为违规收购,从而构成违规持股。此外,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利用上市公司收购,给被收购公司及其股东造成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例如,某投资者在未经报告和公告的情况下,通过证券交易逐渐增持某上市公司股份至超过5%,且在此后的交易中继续增持但未按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该行为即构成违规持股。
综上所述,违规持股的情形主要涉及股东超比例持股未按规定报告、披露,以及违规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等行为。这些行为均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可能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