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假释的从宽与从严情形,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以下分别进行说明:
一、假释从宽的情形
未成年罪犯: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未成年罪犯的减刑、假释,可以比照成年罪犯依法适当从宽。
- 未成年罪犯若能认罪悔罪,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积极参加学习、劳动,应视为确有悔改表现,减刑的幅度可以适当放宽,起始时间、间隔时间可以相应缩短。符合《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还可以假释。
老年、身体残疾(不含自伤致残)、患严重疾病罪犯:
- 对于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生活难以自理的老年、身体残疾、患严重疾病的罪犯,如果他们能够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应视为确有悔改表现。
- 这类罪犯的减刑幅度可以适当放宽,起始时间、间隔时间可以相应缩短。假释后生活确有着落的,除法律和本解释规定不得假释的情形外,可以依法假释。
- 需要注意的是,对身体残疾罪犯和患严重疾病罪犯进行减刑、假释时,其残疾、疾病程度应由法定鉴定机构依法作出认定。
二、假释从严的情形
累犯:
- 累犯因其主观恶性较深、人身危险性较大,在假释适用上会从严把握。这意味着累犯想要获得假释,需要满足更为严格的条件。
严重暴力犯罪罪犯:
- 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社会危害性极大,对其假释需谨慎。这类罪犯在申请假释时,会面临更为严格的审查。
服刑期间又犯罪罪犯:
- 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且在刑罚执行期间又实施故意犯罪的罪犯,表明其在服刑期间仍不思悔改,再次犯罪。这种情况反映出罪犯的改造效果不佳,不具备假释的条件,因此对其假释会从严把握。
曾两次以上被撤销假释的罪犯:
- 曾两次以上被撤销假释的罪犯,显示出其难以通过假释改造成功回归社会。因此,这类罪犯再次获得假释的可能性较低,司法机关在审查其假释申请时会更为谨慎。
在处理假释案件时,司法机关会综合考量罪犯的犯罪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改造表现等多种因素,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确保假释适用的公正性与严肃性。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遇到假释相关的法律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