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显失公平的解释-吴金荣律师|法行宝
2025-08-19 合同纠纷

协议显失公平,指的是在协议签订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利用自己的优势或者对方没有经验、处于危困状态等不利处境,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以下是对这一概念的详细解释:

  1. 显失公平的构成要件:

    • 主观要件:一方具有利用对方轻率、无经验或处于危困状态的故意,以获取不当利益。这种故意可能表现为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等手段。
    • 客观要件: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显著失衡,特别是通过考虑各种交易要素后,发现一方获得了不符合交易规则的“暴利”。这种失衡可能体现在协议条款上,如一方承担过多义务而获得过少权利,或一方获得过多权利而承担过少义务。
  2. 显失公平的法律后果:

    • 可撤销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显失公平的协议属于可撤销的情形。受损害方有权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对于重大误解的当事人为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该协议。
    • 撤销后的法律后果:一旦协议被撤销,该协议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根据法律规定恢复到协议订立前的状态。因协议取得的财产应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的,应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 判断显失公平的标准:

    • 在判断一份协议是否显失公平时,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考量,包括但不限于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严重不对等、一方是否利用了对方的不利处境或缺乏判断能力、交易时点的市场条件、价格涨落等因素是否导致了一方获得暴利等。

举例说明: 假设甲与乙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甲利用乙对房屋市场价格的不了解,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从乙处购买了房屋。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乙能够证明甲在签订合同时利用了自己的优势或乙的缺乏经验,导致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那么乙就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

法律建议:

  • 在签订协议时,双方应充分了解协议内容,确保自己的权利义务得到公平保障。
  • 如果发现协议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况,受损害方应及时行使撤销权,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在处理协议纠纷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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