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两次合同到期单位不再续签合同如何赔偿”的问题,我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实际案例,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时,若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若在两次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决定不再续签,且劳动者符合上述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那么用人单位的行为可能构成违法终止劳动合同。此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具体来说,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如下:
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赔偿金,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维权措施:
与公司协商:首先,可以尝试与公司进行协商,明确指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应当支付赔偿金。
收集证据:若协商无果,劳动者应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证明自己的权益。
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之后,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请求其介入调查处理。
申请劳动仲裁:若劳动监察大队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算。
提起诉讼:若对仲裁结果不服,劳动者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两次合同到期单位不再续签合同,若劳动者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而公司拒绝续签,那么公司应当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具体计算方式如上所述。若公司拒绝支付,劳动者可以通过协商、投诉、仲裁和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