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婚确实是需要走法律程序的。根据中央军委办公厅印发的新修订的《军队人员婚姻管理若干规定》,以及相关的婚姻登记和离婚登记指南,我们可以明确军婚在结婚和离婚时都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
结婚程序
年龄要求:军队人员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义务兵服现役期间以及军队院校生长学员本科、专科在校学习期间不得申请结婚。
申请与审批:现役军人申请结婚,需要按照军队的相关规定进行申请,并经过所在单位的审批。审批过程中,可能会对结婚对象进行一定的审查,以确保符合军队人员的婚姻管理要求。
登记:经过审批后,双方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从而确立合法的婚姻关系。
离婚程序
对于军婚的离婚,同样需要遵循法律程序,并且可能因双方是否均为现役军人而有所不同:
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如果双方自愿离婚或者一方要求离婚,当事人所在单位党组织或者政治工作部门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且双方均同意离婚的,政治工作部门会出具同意离婚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然后由当事人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调解无效且其中一方不同意离婚,政治工作部门同样会出具同意离婚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但此时需要由当事人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配偶为非现役军人:如果现役军人一方要求离婚,而对方同意离婚,政治工作部门会出具同意离婚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然后由当事人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现役军人一方要求离婚,而对方不同意离婚,现役军人所在单位还可以商请对方所在单位或者地方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政治工作部门会出具同意离婚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然后由当事人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现役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政治工作部门通常不得出具同意离婚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除非经查实现役军人一方确有重大过错。
综上所述,军婚在结婚和离婚时都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以确保婚姻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这些程序不仅体现了对军队人员婚姻的严格管理,也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