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劳动者不能主张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第二倍工资。详细分析如下:
一. 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
- 根据《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有关问题的意见(一)》第二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 不能主张二倍工资的理由
- 在上述情况下,即使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因其已用工满一年,法律上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劳动者不能再以用人单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为由,要求支付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之后的第二倍工资。这一规定旨在平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权益,避免用人单位因长期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承担过重的经济责任。
三. 相关法律依据
- 《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有关问题的意见(一)》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了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并指出劳动者在此情况下不能主张第二倍工资。
综上所述,在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劳动者不能主张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第二倍工资。这是法律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权益平衡的一种体现。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