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是什么罪-张嘉良律师|法行宝
2025-08-14 刑事辩护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构成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以下是对该罪名的详细解析:

  1. 罪名定义与构成要件:

    •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的规定,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是指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 该罪名的构成要件包括:一是行为人实施了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等非法处置行为;二是被处置的财产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三是行为人的非法处置行为情节严重。
  2. “司法机关”的外延:

    • 从司法实践来看,该规定中的“司法机关”及“情节严重”需完善细化。司法机关通常特指法院和检察院,但公安机关在刑事侦查活动中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的行为,在实践中基本都被认定为本罪。
    • 从权力属性的理论角度看,公安机关无疑应属于行政机关,但当其依照刑诉法的规定行使侦查权时,可以视为司法机关。
  3. “情节严重”的细化:

    • 只有非法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的行为严重妨害司法活动的正常进行,才有用刑罚制裁的必要。
    • 结合司法实践,建议相关司法解释对“情节严重”细化为以下几种情形:非法处置的财产数额较大的(如1万元以上);非法处置财产2次以上的;采用暴力、胁迫、盗窃、诈骗等方式处置财产的;因非法处置财产造成以该财产为内容的证据毁损、灭失或者重新查封、扣押、冻结代价较高的;以及其他造成恶劣影响的。
  4. 法律后果:

    • 对于构成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的行为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的处罚。
  5. 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界分:

    • 在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被非法处置导致不能执行的,属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与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的竞合。对此,基于全面评价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考量,可以适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6. 案例参考:

    • 例如,在陆某忠、刘某非法处置扣押的财产案中,窃取本人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主观上并无窃取后又找司法机关“索赔”的打算的,因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不构成盗窃罪;所涉行为属于隐藏、转移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符合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的,应当以非法处置扣押的财产罪论处。

综上所述,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构成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其构成要件、法律后果以及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界分均已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面临此类法律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