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物业要求是第几条-孙晟律师|法行宝
2025-08-14 房产纠纷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物业要求的相关规定:

  1. 物业服务合同的基本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这一条款明确了物业服务合同的基本定义和内容,为物业管理的规范化提供了法律依据。
  2. 物业服务企业的职责与义务:

    •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基本秩序,并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
    •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及时制止,并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同样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
  3. 业主的权利与义务:

    • 业主应按约定支付物业费,不得以未接受或无需接受服务为由拒绝支付(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 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的不当行为有权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投诉,并应配合物业服务企业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六条等相关条款)。
  4. 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 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有权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并可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依据《民法典》中关于业主共有部分和共同管理权利的相关条款)。
    • 小区公共区域的收入在扣除运营费用后归全体业主所有,用于补充公共维修基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负责管理这部分收入(依据《民法典》中关于业主共有部分收益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物业的要求涵盖了物业服务合同的基本规定、物业服务企业的职责与义务、业主的权利与义务以及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职责等多个方面。这些规定为物业管理的规范化发展提供了全面的法律框架,确保了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权益平衡。

如果您在物业方面遇到任何法律问题,欢迎直接向我咨询,我将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