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户口在农村,土地不是继承的,在承包期内子女能否具体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在农村土地承包制度中,家庭承包的耕地原则上是不能继承的。这是因为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个人只是作为分配土地时考虑的人口数量,并不单独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当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时,只要这个家庭户上还有其他人,土地承包经营权仍然由该农户内的家庭成员平等共同享有,而不会发生继承问题。
接下来,我们具体分析子女在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情况:
子女作为家庭成员:
新增家庭成员:
子女非承包户成员:
针对您提到的案例情况,如果父母是承包户的户主,且子女是承包户的家庭成员,那么在承包期内,子女有权继续承包经营家庭承包的耕地。即使父母去世,只要子女还在承包户上,土地承包经营权就仍然由他们共同享有。
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耕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但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是可以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的。同时,对于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的情况,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综上所述,子女在承包期内能否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主要取决于他们是否是承包户的家庭成员。如果是家庭成员,他们就有权继续承包经营家庭承包的耕地;如果不是家庭成员,则通常不享有原承包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但有权向所在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新的承包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