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在农村土地不是继承的都知道承包期内能不能有子女具体-郑素洁律师|法行宝
2025-08-13 婚姻家庭

针对您提出的“户口在农村,土地不是继承的,在承包期内子女能否具体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在农村土地承包制度中,家庭承包的耕地原则上是不能继承的。这是因为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个人只是作为分配土地时考虑的人口数量,并不单独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当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时,只要这个家庭户上还有其他人,土地承包经营权仍然由该农户内的家庭成员平等共同享有,而不会发生继承问题。

接下来,我们具体分析子女在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情况:

  1. 子女作为家庭成员:

    • 如果子女是承包户的家庭成员,那么在承包期内,他们有权继续承包经营家庭承包的耕地。这是因为家庭承包是以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的,家庭成员共同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2. 新增家庭成员:

    • 在承包期内,如果家庭新增了子女等成员,虽然他们可能没有直接参与最初的土地承包分配,但根据“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他们仍然有权作为家庭成员继续承包经营家庭原有的土地。这是因为家庭承包关系保持长期稳定,不因家庭成员的增减而轻易改变。
  3. 子女非承包户成员:

    • 如果子女在承包期内已经分户或不再是承包户的家庭成员(例如因结婚、分家等原因),那么他们通常不享有原承包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过,他们有权向所在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新的承包地,但必须经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针对您提到的案例情况,如果父母是承包户的户主,且子女是承包户的家庭成员,那么在承包期内,子女有权继续承包经营家庭承包的耕地。即使父母去世,只要子女还在承包户上,土地承包经营权就仍然由他们共同享有。

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耕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但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是可以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的。同时,对于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的情况,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综上所述,子女在承包期内能否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主要取决于他们是否是承包户的家庭成员。如果是家庭成员,他们就有权继续承包经营家庭承包的耕地;如果不是家庭成员,则通常不享有原承包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但有权向所在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新的承包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