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之间自愿给的钱能要回吗-郎丰亮律师|法行宝
2025-08-13 婚姻家庭

关于情人之间自愿给的钱能否要回,这确实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以下是我根据不同情况给出的详细解答:

  1. 小额赠与的情况:

    • 如果情人之间自愿给予的是小额的金钱或礼物,比如日常表达爱意的红包、小礼物等,这种赠与行为一旦完成,通常赠与方是不能要求返还的。因为这些赠与往往是基于双方当时的感情关系,没有附加特殊的条件,赠与方在赠与时就应当意识到这是无偿的、不可撤销的。
  2. 大额赠与且基于结婚目的的情况:

    • 如果赠与方能够证明这笔钱是基于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比如赠与方明确表示这笔钱是用于将来结婚购房、购车或作为彩礼等,而双方最终未能结婚,那么赠与方可能有权要求返还。这种情况下,赠与往往带有附条件性质,当条件未成就(即未能结婚)时,赠与人有权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物。
  3. 受赠方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况:

    • 如果赠与行为是在受赠方存在欺诈、胁迫等手段获取的情况下完成的,那么赠与方也有权要求返还。因为这种情况下,赠与并非出于赠与方的真实意愿,而是受赠方通过不正当手段迫使赠与方作出的赠与行为。
  4. 赠与行为违反公序良俗的情况:

    • 如果赠与行为本身违反了公序良俗,比如为了维持不正当的两性关系而给予的金钱或其他财产,那么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定是否需要返还。这种情况下,赠与行为不仅违反了社会公德和道德规范,也可能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情人之间自愿给的钱能否要回,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是小额赠与且没有附加特殊条件,通常是不能要求返还的;但如果是大额赠与且基于结婚目的、受赠方存在欺诈胁迫或赠与行为违反公序良俗等情况,赠与方则可能有权要求返还。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建议双方保持冷静和理性,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寻求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