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款没约定是本金还是利息怎么对待-赵文龙律师|法行宝
2025-08-13 经济纠纷

在民间借贷中,如果还款时未明确约定是偿还本金还是利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应当优先抵充利息,再抵充本金。这是因为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法律倾向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确保债权人首先获得利息的回报。

具体来说:

  1. 法律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规定:“债务人除主债务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抵充:(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二)利息;(三)主债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一条也有类似规定,即债务人在履行主债务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先利息后本金的顺序履行。
  2. 实际应用:

    •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借款人偿还的款项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双方未明确约定还款顺序,那么出借人可以主张先抵充利息。
    • 例如,如果借款人借款10万元,年利率为6%,一年后偿还了1万元,且未明确约定是偿还本金还是利息,那么根据法律规定,这1万元应优先抵充利息(即6000元),剩余部分再抵充本金。

综上所述,在民间借贷中,如果还款未约定是本金还是利息,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应当优先抵充利息后再抵充本金。如果你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