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轻判。针对您提出的“六年前有摩托酒驾前科,六年后再开摩托车醉驾158无事故无造成损失是否可以轻判”的问题,我从法律角度进行如下分析:
醉驾的严重性:
- 醉驾,即醉酒驾驶机动车,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仅危及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也严重破坏了道路交通秩序。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前科的影响:
- 您提到六年前有摩托酒驾的前科,这意味着您之前已经因酒驾被处罚过。
- 前科在刑法上通常被视为一个加重情节,表明犯罪人有一定的再犯可能性,因此在量刑时可能会予以考虑。
无事故无损失并不等同于无罪:
- 虽然您这次醉驾没有造成事故或损失,但这并不改变醉驾本身的违法性。
- 醉驾的危害性不仅在于可能造成的事故和损失,更在于其潜在的、对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行为本身。
法律规定:
- 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并不仅仅依据是否造成事故或损失,而是主要依据醉驾行为本身及其潜在的社会危害性。
- 因此,即使您这次醉驾没有造成实际后果,也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关于轻判的可能性:
- 在法律上,轻判通常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如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等。
- 但在您的情况下,由于存在前科,且醉驾行为本身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因此轻判的可能性较小。
综上所述,即使您这次醉驾没有造成事故或损失,但由于存在前科且醉驾行为本身具有严重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因此不能轻判。我建议您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和处理,并深刻反思自己的行为,以实际行动表明自己的悔罪态度。如有任何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