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发回重审通常不需要再交诉讼费。具体来说:
一般情况:案件经过二审被发回重审后,会退还上诉人已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一审重判后,如果当事人再次上诉,则需要按照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请求数额重新交纳受理费。这是因为发回重审意味着二审程序结束,一审判决效力待定,需重新进行一审程序,当事人无需因二审程序再承担费用。
特殊情况:
费用退还与重新交纳: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二审法院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待一审重审后,若当事人再次上诉,则需按照新的上诉请求数额重新交纳上诉费。
保全费的处理:二审发回重审时,一审已交的保全费通常无需再次缴纳。保全费是当事人为保障将来判决得以执行而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时所缴纳的费用,具有连贯性,发回重审后无需重复缴纳。
综上所述,二审发回重审时,一般不需要再交诉讼费,但具体是否交费还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院的相关规定来判断。如果你对此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