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案已判刑,判决书应当送达给受害人。
一. 判决书的送达对象
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在作出刑事判决后,应当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这里的“当事人”明确包括了被害人。
实践操作:在司法实践中,虽然判决书的直接送达对象主要是被告人,但被害人作为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也享有特定的知情权和救济权利。因此,判决书也会送达给被害人。
二. 判决书送达给被害人的意义
保障知情权:通过送达判决书,被害人能够及时了解犯罪人的定罪量刑结果,这是对其知情权的充分尊重和保护。被害人有权知道诈骗犯已被判刑的具体情况,包括判决结果、量刑等。
提供救济途径:如果被害人对判决结果不服,认为量刑过轻或存在其他不公情况,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其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这为被害人提供了明确的救济途径,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三. 获取判决书的方式
综上所述,诈骗案已判刑后,判决书是应当送达给受害人的。这不仅是法律规定的要求,也是保障被害人知情权和救济权利的重要体现。如果受害人未收到判决书或需要进一步了解案件情况,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进行查询和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