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检案”通常指的是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办理的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以及相关工作。其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这是指犯罪嫌疑人实施涉嫌犯罪行为时不满十八周岁的刑事案件。具体来说,当未成年人(即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人)涉嫌犯罪时,该案件就属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此外,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他们实施了刑法规定的特定犯罪行为,如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抢劫等,也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这类案件同样属于未成年刑事案件。
二、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
这类案件指的是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参与实施的刑事案件。由于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他们在共同犯罪中可能处于被动或受诱导的地位,因此这类案件也需要未检部门特别关注和处理。
三、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案件
这类案件是指由成年人实施、未成年人是被害人的刑事案件,如性侵害未成年人、拐卖(绑架)儿童、向未成年人传授犯罪方法、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非法组织或强迫未成年人出卖血液、强迫或引诱未成年人吸毒、组织或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等。这些犯罪行为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和身心健康,未检部门将依法严厉打击这类犯罪。
四、相关诉讼监督、帮教救助、犯罪预防等工作
除了直接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外,未检部门还承担着对涉及未成年人的诉讼活动进行监督、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帮教救助以及开展犯罪预防等工作的职责。这些工作旨在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以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综上所述,“未检案”的范围涵盖了涉及未成年人的多个方面,包括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案件以及相关的诉讼监督、帮教救助和犯罪预防等工作。未检部门将依法履行职责,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