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起诉离婚的规定-张丽珍律师|法行宝
2025-08-11 婚姻家庭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下,关于起诉离婚,以下是你需要了解的关键信息:

结论前置:夫妻一方若要求离婚,可以选择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若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将准予离婚。

一、起诉离婚的基本条件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则应当准予离婚。

二、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

在以下几种情形下,若调解无效,人民法院会准予离婚:

  1. 重婚或与他人同居:这包括有配偶者再行结婚,以及与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的行为。
  2.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这涵盖了对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侵害,以及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和拒绝扶养无独立生活能力人的行为。
  3.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指经过多次教育仍不改正的恶习,这些行为严重影响了夫妻关系的和谐。
  4.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需要满足因感情不和导致的连续分居,并且时间满两年的条件。
  5.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这包括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等情形。

三、特殊情况下的离婚规定

  1. 现役军人配偶的离婚诉权: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需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如重婚、家庭暴力等)的除外。
  2. 对女方的特殊保护: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除非女方提出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

四、离婚诉讼中的子女抚养与财产分割

  1. 子女抚养: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若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尊重其真实意愿。
  2. 财产分割: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同时,对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在离婚分割时可少分或不分,并可在发现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

综上所述,起诉离婚涉及多个方面的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如果你面临离婚问题,建议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针对性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