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陈晓辉律师|法行宝
2025-08-09 公司事务

关于新《公司法》中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相关规定,以下是我为您详细梳理的信息:

一、发起人的数量与资格

  1. 发起人数量:新《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一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即允许只有一个股东的股份公司存在。其中,应当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

二、发起人的出资

  1. 出资方式: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出资方式适用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方式,即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2. 出资义务:发起人应当在公司成立前按照其认购的股份全额缴纳股款。这是新《公司法》对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制的要求。

三、发起人的责任

  1. 连带责任:如果发起人不按照其认购的股份缴纳股款,或者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所认购的股份,其他发起人与该发起人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2. 法律责任:对于发起人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能面临其他法律责任。

四、其他相关规定

  1. 公司设立方式: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包括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设立公司时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则是指由发起人认购设立公司时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特定对象募集或者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
  2. 公司章程制定:设立股份公司时,应当由发起人共同制订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应当载明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设立方式、注册资本等一系列法定事项。

综上所述,新《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规定涵盖了发起人的数量与资格、出资方式、出资义务、责任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等多个方面。如果您在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或处理相关事务时遇到任何问题,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