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多少条判为开设赌场罪-张皓律师|法行宝
2025-08-08 刑事辩护

开设赌场罪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来判定的。该条款明确指出,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法条原文及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一条款清晰界定了开设赌场罪的刑罚范围,并明确了情节严重的量刑标准。

二、开设赌场罪的认定

  1. 定义: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实施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这不仅限于实体场所,也包括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为其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行为。

  2. 认定标准:

    • “开设赌场”指的是开设专门用于进行赌博的场所,无论是由行为人直接支配还是委托他人间接支配,无论场所是自有还是租赁,均构成开设赌场。
    • 实践中,包括利用偏僻场院、宾馆、地下室等不易被发现的地方,配备赌博设备并雇用人员看护的情形。
    • 开设赌场的人是否直接参与赌博,以及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三、情节严重的认定

根据相关法律解释和意见,“情节严重”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 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 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 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 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 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或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获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 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
  • 其他依法认定的严重情节,如设置赌博机十台以上的,或设置赌博机两台以上且容留未成年人赌博、在中小学校附近设置、违法所得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等。

四、量刑考量因素

在实际判案中,法官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来确定最终刑罚,包括但不限于:

  • 主观故意与悔罪表现;
  • 开设赌场的时间长短;
  • 共犯情况及分工;
  • 其他因素,如犯罪主体的前科情况、是否有自首或立功表现等。

综上所述,开设赌场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我建议您遵守法律法规,远离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如有其他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