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投标虚开发票伪造印章数罪并罚判刑案例-吴敏律师|法行宝
2025-08-08 经济纠纷

关于您提出的“串通投标虚开发票伪造印章数罪并罚判刑案例”的问题,我可以给您提供一个具体的案例,该案例涉及串通投标、伪造印章等多种犯罪行为,并且最终实现了数罪并罚。

案例概述

案例的主角是被告人王某。王某在一段时间内,通过伪造多种印章,并参与串通投标活动,最终因涉及多项犯罪被数罪并罚。

详细经过

  1. 伪造印章:

    • 2016年,王某提供印章印模,在天津市某复印照相刻章店伪造了多枚印章,包括天津市某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力管理专用章、天津市某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支队印章、天津市某区卫生院印章、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某中心基金征集专用章以及天津市某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印章等。
  2. 串通投标:

    • 2017年8月,王某明知张某(另案处理)采用借用和冒用其他公司资质及工作人员名义、串通投标报价等方式进行围串标,仍帮助张某借用天津某达公司、某坤公司等资质,并使用伪造的印章制作了9张虚假的社保缴费单交给张某。张某最终中标,中标项目金额达846万余元。
  3. 其他犯罪行为:

    • 另查明,2018年8月,王某还伪造了3张居民身份证。

法律判决

  •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王某的行为构成了串通投标罪、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罪以及伪造身份证件罪。
  • 法院对王某以串通投标罪、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罪、伪造身份证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
  • 同时,对王某退缴的违法所得二千八百五十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案例意义

这个案例展示了在招投标领域中,串通投标行为与伪造证件、印章等犯罪行为相互交织的复杂性。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依据案件事实和证据,准确认定行为人的行为性质和罪名,并依法实行数罪并罚。这既符合法律规定,又彰显了法律权威,对于维护招投标领域的公平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这个案例能够为您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并帮助您更好地理解串通投标、伪造印章等犯罪行为以及相关的法律后果。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解答,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