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移送检察并不必须结案。下面我为您详细解释:
诉讼环节:公安、检察院、法院是刑事诉讼的三个主要环节,每个环节都有其特定的职责和程序。案子移送检察院,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个阶段,并不代表案件已经结案。
检察院的审查: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后,会全面审查证据材料,判断是否符合起诉条件。如果检察院认为证据确凿、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会作出起诉决定,向法院提起公诉;如果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则会作出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决定与结案:即使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也并不意味着案件就此结案。被害人如果不服不起诉决定,可以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公安机关如果认为不起诉决定有误,也可以要求复议、复核。
特殊情况的延长: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案件涉及可能判处死刑、附带民事诉讼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经上级法院批准,审理时间可能会向后延长。
综上所述,案子移送检察院并不等于结案,而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个环节。案件的最终结果,需要根据检察院的审查决定以及后续可能的诉讼程序来确定。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