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案件民事调解书的格式,通常遵循一定的规范结构来撰写,以确保其法律效力和清晰性。以下是一个基本的格式框架,供你参考:
一、标题
标题应明确注明为“涉外案件民事调解书”,并标明法院名称、案件编号及调解日期。
二、首部
当事人信息:详细列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或名称)、性别、年龄、民族、职业、住址(对于外国当事人,应注明国籍及在国内的住址或通讯地址)、委托诉讼代理人等基本情况。
案由:简要说明案件的性质和争议焦点。
调解依据:指出本案适用的法律条款及进行调解的法律依据。
三、调解过程
调解时间、地点:明确记录调解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调解参与人:列明参与调解的审判人员、书记员、当事人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等。
调解经过:概述调解的整个过程,包括双方当事人的陈述、争议点、调解意见及最终达成的调解协议等。
四、调解结果
协议内容:详细列明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调解协议的具体条款,包括但不限于责任承担、赔偿金额、履行方式、履行期限等。对于涉外案件,特别要注意协议内容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条约、外国法律及我国法律的规定。
诉讼费用及其他费用的承担:明确诉讼费用的分担方式,以及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如鉴定费、翻译费等)的承担方。
五、尾部
调解书的效力:说明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
审判人员及书记员签名:由参与调解的审判人员及书记员在调解书上签名,并加盖法院印章。
日期:注明调解书制作的日期。
附注:如有需要,可以添加附注,说明调解书的其他相关事项。
请注意,涉外案件民事调解书的撰写应严格遵守我国法律及国际条约的相关规定,确保调解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由于涉外案件的特殊性,建议在撰写调解书时,充分考虑到外国当事人的文化背景和法律习惯,以确保调解书的可接受性和执行力。如果你在具体撰写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都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