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供诱供典型表现-孙志远律师|法行宝
2025-08-07 刑事辩护

指供和诱供是刑事审讯中两种非法的讯问手段,其典型表现如下:

指供的典型表现

指供是指讯问人员采用精神强制、恐吓威胁、人格侮辱和直接给出答案的手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违法审讯。其典型表现包括:

  1. 直接给出答案:讯问人员直接告诉犯罪嫌疑人应该如何回答,或者给出具体的答案让犯罪嫌疑人确认。
  2. 精神强制:通过长时间的连续审讯、不让休息、不让上厕所等手段,使犯罪嫌疑人精神疲惫,从而更容易接受讯问人员的指引。
  3. 恐吓威胁:以严重的法律后果或者对犯罪嫌疑人家人、朋友的伤害相威胁,迫使犯罪嫌疑人按照讯问人员的意愿回答。
  4. 人格侮辱: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辱骂、嘲笑等,破坏其心理防线,使其更容易屈服。

诱供的典型表现

诱供是指讯问人员以利益引诱、违法承诺或者暗示问供的手法,诱骗犯罪嫌疑人供认罪行。其典型表现包括:

  1. 利益引诱:以减轻处罚、提前释放、帮助办理取保候审等利益为诱饵,引诱犯罪嫌疑人作出有罪供述。
  2. 违法承诺:承诺如果犯罪嫌疑人配合讯问,将帮助其获得更好的处理结果,如判缓刑、不起诉等。
  3. 暗示问供:通过提问时暗示答案,或者给出与案情相关的线索,引导犯罪嫌疑人按照讯问人员的思路回答。

法律后果与防范

指供和诱供都严重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非法获取证据的行为。根据相关规定,通过指供、诱供等手段获取的言词证据,法庭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因此,犯罪嫌疑人在面对审讯时,应提高警惕,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被讯问人员的非法手段所迷惑。

如果遭遇指供或诱供,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可以向法庭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的申请,要求排除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同时,也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申诉、控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指供和诱供是刑事审讯中应坚决杜绝的非法行为。讯问人员应依法讯问,尊重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犯罪嫌疑人也应提高法律意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