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矿业权违反了新矿产资源法第几条-孙侠律师|法行宝
2025-08-07 房产纠纷

未取得矿业权违反了新《矿产资源法》的第六十三条和第六十四条。具体规定如下:

  1. 未取得探矿权勘查矿产资源的:

    • 根据新《矿产资源法》第六十三条,未取得探矿权勘查矿产资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以及直接用于违法勘查的工具、设备,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2. 未取得采矿权开采矿产资源的:

    • 根据新《矿产资源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采矿权开采矿产资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直接用于违法开采的工具、设备以及违法采出的矿产品,并处违法采出的矿产品市场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采出矿产品或者违法采出的矿产品市场价值不足十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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