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不作为侵权及作为义务的来源-林珠律师|法行宝
2025-08-06 侵权纠纷

不作为侵权是指行为人因未履行法定或约定的作为义务,导致他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的行为。其中,作为义务的来源是判断不作为侵权的关键。以下是不作为之作为义务的主要来源:

  1. 法律上明文规定的义务:

    • 这包括由法律(狭义的)和各种法规所规定的,且经过《刑法》或相关民事法律认可或要求的义务。例如,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义务,就是法律明文规定的作为义务。
  2. 职务或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务:

    • 担任某种职务或从事某种业务的人,因其职务或业务的性质,而负有特定的作为义务。例如,医生在执业过程中,对病人负有救治义务。
  3. 法律行为(合同行为、自愿接受行为)引起的义务:

    • 行为人基于自己的意思表示,自愿担负某种特定义务后,有责任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履行该义务。例如,通过签订保管合同,保管人负有妥善保管寄存物的义务。
  4. 行为人的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

    • 由于自己的行为而引起某种法律关系处于危险状态,行为人负有采取有效措施来排除这种危险或避免危害后果发生的特定义务。例如,司机在交通事故后,有义务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伤者受到进一步伤害。

在理解不作为侵权及作为义务的来源时,我们应注意以下几点:

  • 不作为侵权的前提是行为人负有作为义务,且未履行该义务导致了他人合法权益的损害。
  • 作为义务的来源是多样的,可能来源于法律规定、职务或业务要求、法律行为或先行行为。
  • 在判断行为人是否构成不作为侵权时,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作为义务、履行能力及损害结果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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