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书一个月才交给当事人是不合法的。
一. 民事判决书送达时间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对于民事判决书,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这意味着,如果法院在宣判后一个月内才将判决书交给当事人,显然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
二. 刑事判决书送达时间规定
虽然问题中未明确提及刑事判决书,但为了全面解答,我也提供相关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对于刑事判决书,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三. 送达方式及要求
无论是民事还是刑事判决书,送达时都必须确保及时、准确,并附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这是确保判决书送达的有效性和合法性的重要步骤。送达方式包括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以及转交送达等。
综上所述,法院判决书一个月才交给当事人是不合法的。如果当事人遇到此类情况,可以及时向法院提出异议,并要求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间要求送达判决书。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