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不让联系 不让知道去哪里是侵犯探视权吗-许莉律师|法行宝
2025-08-05 婚姻家庭

是的,两个月不让联系且不让知道去向,这很可能构成对探视权的侵犯。

在婚姻家庭中,探视权是亲权的一种延伸,是父母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具体来说:

  1. 探视权的定义:探视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其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2. 侵犯探视权的情形:如果一方在离婚后,无正当理由拒绝另一方探视子女,或者故意设置障碍,使得另一方无法行使探视权,那么这种行为就构成了对探视权的侵犯。在你所描述的情况中,两个月不让联系且不让知道去向,显然属于故意设置障碍,阻碍了另一方与子女的正常联系和会面,因此构成对探视权的侵犯。

  3. 法律后果:如果探视权被侵犯,受害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并可以请求损害赔偿。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侵权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建议:如果你正面临探视权被侵犯的问题,建议你首先尝试与对方进行协商,看是否能够达成和解。如果协商无果,你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你也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支持。

总之,探视权是父母对子女的一项重要权利,应当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护。如果探视权被侵犯,受害方有权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