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兄弟间能构成行贿受贿。
在法律上,行贿受贿并不因行为人的亲属关系而免除其刑事责任。如果亲兄弟之间,一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另一方谋取利益,并收受其财物,且这种财物往来并非基于正常的亲情馈赠或经济往来,而是具有权钱交易的性质,那么就可能构成行贿受贿。
具体来说,要判断亲兄弟间的财物往来是否构成行贿受贿,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量:
看亲属关系与财物往来的背景:需要查明亲属双方的亲疏远近、感情基础程度,以及是否有共同继承、共同债权债务等关系。同时,也要查明收送财物背后是否有谋利事项,即国家工作人员是否许诺、正在或已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谋取利益。
看财物价值:应审查所收送财物的价值大小,是否超出合理范围。如果财物价值明显超出正常亲情馈赠或经济往来的范畴,那么就需要警惕是否存在行贿受贿的可能。
看主观认识:需要辨析亲属双方对收送财物的缘由、性质以及谋利事项和收送财物的关联性、对应性等方面的认识。如果双方对收送财物的权钱交易性质有着清晰一致的认识,那么就更可能构成行贿受贿。
例如,如果国家工作人员郑某利用职务便利,为其胞弟郑甲承揽工程提供帮助,而郑甲获利后,以兄弟帮衬为由,为郑某购买了一套价值昂贵的房产,且这种财物往来并非基于正常的亲情馈赠或经济往来,而是具有明显的权钱交易性质,那么郑某和郑甲的行为就可能构成行贿受贿。
因此,亲兄弟间并非不能构成行贿受贿,关键要看财物往来的性质、背景以及双方的主观认识等因素。如果存在行贿受贿的嫌疑,那么就需要依法进行调查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