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行为方式包括窃取、骗取。
一. 职务侵占罪的行为方式
- 窃取、骗取均属于职务侵占的行为方式: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其作案手段包括侵吞、窃取、骗取等。这表明,窃取和骗取都是职务侵占罪的行为方式之一。
- 窃取、骗取的具体表现:窃取通常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秘密地将单位财物据为己有。而骗取则是指行为人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使单位或他人产生错误认识,从而自愿地将财物交给行为人或者行为人指定的第三者。
二. 职务侵占罪与诈骗罪的区别
- 主体身份与职权依赖:职务侵占罪要求行为人具备单位职务身份,且利用该职权直接接触财物。而诈骗罪的主体为一般自然人,不依赖职务身份。
- 财物占有状态:职务侵占的财物需基于职务关系已处于行为人控制范围内。而诈骗罪则是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侵害对象为他人实际控制的财产。
三. 实务中的应用
在实务中,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身份、职权范围以及财物的流转路径。如果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窃取或骗取的方式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达到较大标准,就应当追究其职务侵占罪的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职务侵占行为方式确实包括窃取、骗取。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