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里的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有哪些-冉林花律师|法行宝
2025-08-04 行政纠纷

举证责任倒置,是指在某些特定的法律案件中,不遵循通常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而是将举证责任从一方当事人转移给另一方当事人。在《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中,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环境污染侵权诉讼:

    •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条。
    • 具体情形: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如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简而言之,污染者需要证明自己的行为与损害无关或存在免责事由。
  2. 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六条等相关条款(虽未直接提及举证责任倒置,但根据法律原则及司法实践,此类案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 具体情形: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等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加害人(如高度危险作业的经营者或管理者)应当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存在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3. 建筑物或其他设施及搁置物、悬挂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 具体情形: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需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将承担侵权责任。
  4. 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

    •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六十六条。
    • 具体情形: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举证责任。这是因为新产品制造方法往往涉及复杂技术,难以从外部判断,因此由被控侵权方承担证明责任更为合理。

综上所述,举证责任倒置在特定案件中起到了保护弱势群体、实现公平正义的作用。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遇到了类似情况,可以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依据上述法律规定主张自己的权益。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