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的方法都有哪些-王爽律师|法行宝
2025-08-03 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的方法主要有两种,分别是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且这两种方法只能择一使用,不能同时并用。下面我为您详细解释这两种方法:

  1. 保证人保证:

    • 适用情形: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力缴纳保证金,或者系未成年人、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以及其他不宜收取保证金的情形时,可以选择保证人保证。
    • 保证人条件:保证人必须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且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同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 保证人义务:保证人需要监督被保证人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如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 法律后果:若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将被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保证金保证:

    • 适用情形: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以及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保证金数额:保证金起点数额为一千元,具体数额由执行机关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情节和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以及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
    • 保证金管理与退还: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时,可以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若违反规定,已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没收部分或全部,并可能面临责令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等后果。

希望以上解释能帮您更好地理解取保候审的两种方法。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