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征求业主意见的表述-龚卿律师|法行宝
2025-08-03 房产纠纷

关于《民法典》中关于征求业主意见的表述,主要集中在第二百七十八条,该条规定了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并隐含了在这些事项上需要征求业主意见的要求。以下是对该条内容的详细解释,以及针对您提出的具体疑问的解答:

一、核心结论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了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包括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选举业主委员会等,以及使用、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等。在这些事项上,需要征求业主的意见,并按照法定的表决规则进行决策。

二、详细解释

  1.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

    •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明确列举了九项需要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这些事项涉及业主的共同利益和管理权,因此必须征求业主的意见。
  2. 表决规则:

    • 一般来说,业主共同决定事项需要按照业主大会的表决规则进行,如通过投票等方式来征求和汇总业主的意见。
    • 具体的表决规则可能因小区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但通常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 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

    • 这属于《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第八项规定的“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 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征求业主的意见,并按照法定的表决规则进行决策。不能由物业或个别业主单方面决定。
  4. 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 这属于《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第九项规定的“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 这是一项兜底条款,涵盖了除前面八项外,其他与业主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相关的重大事项。在这些事项上,同样需要征求业主的意见。

三、针对您小区情况的解答

在您所在的小区,如果物业引用《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来支持其将电梯通往地下车库的楼层锁掉的行为,那么这一行为是否合法取决于是否征求了业主的意见,并按照法定的表决规则进行了决策。

  • 如果物业未经业主大会表决或未按照法定的表决规则进行决策,就单方面将电梯通往地下车库的楼层锁掉,那么这一行为是违法的,侵犯了业主的共同管理权利。
  • 如果物业已经征求了业主的意见,并按照法定的表决规则进行了决策,那么这一行为就是合法的。但决策过程中必须确保公平、公正、公开,且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民法典》中关于征求业主意见的表述主要集中在第二百七十八条,该条规定了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并隐含了在这些事项上需要征求业主意见的要求。在您所在的小区,如果物业要采取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行为,必须征求业主的意见,并按照法定的表决规则进行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