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你提出的“出租出借收款二维码收到电信网络诈骗款提现给他人定什么罪”的问题,我结合相关法律知识和案例,给出以下分析:
结论:出租出借收款二维码,用于接收并提现电信网络诈骗款,可能会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或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分析说明: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构成此罪。
- 在你的情境中,若出租出借收款二维码的人明知接收的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资金,并帮助转出,其行为就符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构成要件。
- 例如,案例中林某明知他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仍提供收款二维码接收并转出诈骗资金,最终被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 若出租出借收款二维码的行为,为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如电信网络诈骗)提供了帮助,如使得巨额赃款通过其账户进行转移,则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 这种罪行通常涉及提供银行卡、手机卡、微信、支付宝等支付结算工具给犯罪分子使用,以协助其进行犯罪活动。
法律建议:
- 对于此类行为,建议立即停止,并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理。
- 若已涉及此类行为,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如实供述相关事实,以争取更好的法律后果。
- 在日常生活中,应提高警惕,不要为了蝇头小利而出租出借自己的收款二维码或其他支付结算工具,以免卷入犯罪活动。
综上所述,出租出借收款二维码用于接收并提现电信网络诈骗款,可能会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或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建议遵守法律法规,远离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