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经侦结案后,当事人被移交给检察院,这通常意味着经侦部门已经完成了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并认定犯罪事实清晰,证据确凿、充分,且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接下来,检察院将负责进行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以下是详细的流程和处理方式:
经侦部门移送案件:
- 经侦部门会制作起诉意见书,详细列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证据材料以及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据。
- 案卷材料和相关证据会被整理好,一同移交给同级人民检察院。
检察院审查案件:
- 检察院收到案件后,会全面审查案件情况,包括犯罪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以及是否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 检察院可能会要求补充侦查,或者对案件中的某些问题进行进一步调查。
检察院决定起诉或不起诉:
- 如果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就会向法院提起公诉。
- 如果检察院认为案件不符合起诉条件,或者存在其他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就可能会作出不起诉决定。
当事人的权利:
- 在整个过程中,当事人有权了解自己的案件情况,包括犯罪事实、证据材料以及检察院的审查意见。
- 如果当事人认为自己不构成犯罪,或者对检察院的审查意见有异议,可以在后续司法程序中进行辩护,提出自己的观点和证据。
综上所述,当经侦结案后当事人被移交给检察院时,检察院将负责进行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当事人需要配合检察院的审查工作,并可以在后续司法程序中进行辩护。整个流程体现了公检法之间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的关系,以确保司法公正和法律的正确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