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通常是不可以申请出国的。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它并不意味着案件已经完结,而是案件仍处于侦查、起诉或审判阶段。在这个阶段,被取保候审人需要接受相关机关的调查,并需遵守一系列严格的规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主要规定: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这是为了确保被取保候审人能够随时接受传讯和配合调查,防止其逃避法律责任。
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必须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这是为了保持与被取保候审人的联系,确保其行踪可控。
在传讯的时候必须及时到案。这是被取保候审人的基本义务,也是保证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的重要条件。
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这是为了维护诉讼的公正性和证据的完整性。
此外,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还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更多特定的规定,如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等。同时,被取保候审人还需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这也直接限制了其出国的可能性。
因此,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通常是不能申请出国的。如果确实有特殊情况需要出国,必须向执行机关提出申请,并经过严格审批。但一般来说,在案件未了结之前,出国申请很难得到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