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诉后诉讼费并非全退。具体来说:
一般情况: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也就是说,法院会退还一半的诉讼费。比如,如果案件受理费原本是1000元,当事人申请撤诉后,法院会退还500元。这一规定旨在平衡诉讼资源的使用和当事人的权益。
简易程序审理的情况:若案件按简易程序审理,那么在原告撤诉时,减半收取的受理费会全额退还。
其他费用:若案件受理费涉及其他费用,如申请费、证人出庭发生的交通费等,这些费用并不在减半退还的范围内,需按照相关规定处理。例如,在财产案件中,除案件受理费外,若还有保全申请费,撤诉时保全申请费法院通常不予退还。
综上所述,撤诉时案件受理费会减半退还,其他费用则按具体规定处理。如果你对此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