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取保一年半,同案还没有找到”的问题,我分析如下:
首先,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是十二个月。若您已取保候审一年半却无人联系,这明显超过了法定的取保候审期限。对此,可能有以下几种情况:
执行机关工作延误或疏漏:
- 可能是执行机关在管理工作上出现了延误或疏漏,未能在期限届满时及时解除取保候审并通知您。您可以主动联系执行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了解案件进展与解除取保候审的情况。
案件侦查难度大、证据收集困难:
- 案件可能由于侦查难度大、证据收集不易等原因,尚未侦查终结。但即便如此,也不应超过法定的取保候审期限。您有权向执行机关了解案件侦查的进展情况,并要求依法处理。
案件可能已撤销或不起诉:
- 若您的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或者经过侦查发现证据不足,案件可能已被撤销或不起诉。在这种情况下,您应主动联系执行机关要求解除取保候审措施。如果权益受到侵害,您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诉要求监督纠正。
接下来,我给您一些具体的建议:
- 主动联系执行机关:您可以主动联系执行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询问案件进展和取保候审的解除情况。
- 了解自身权益:明确您在取保候审期间的权利和义务,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 寻求法律帮助:如果您在联系执行机关或了解案件进展过程中遇到困难,或者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总之,取保候审超过法定期限是不正常的现象,您应积极采取措施了解自己的案件情况和取保候审的解除情况。如有需要,我会为您提供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