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洗钱 是否需要犯罪完成-王少卿律师|法行宝
2025-08-01 刑事辩护

自洗钱行为的构成并不依赖于上游犯罪的完成。

详细分析如下:

  1. 自洗钱行为的定义:

    • 自洗钱是指犯罪人在实施上游犯罪(如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后,自己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来源和性质的行为。
  2. 自洗钱行为的独立性:

    • 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明确规定,“自洗钱”行为构成洗钱罪。这意味着,即使上游犯罪尚未完成或仍在进行中,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来源和性质的行为,就可能构成自洗钱犯罪。
  3. 法律修订的意义:

    • 这一法律修订完善了我国反洗钱刑事法网,加强了洗钱犯罪的打击力度,无论是对他人还是对自己的违法所得进行清洗,都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4. 实例说明:

    • 假设某人实施了金融诈骗犯罪,并在诈骗过程中或诈骗后立即对自己获得的违法所得进行清洗,如将资金转移到海外账户或购买高价资产以掩饰其来源,这种行为即构成自洗钱犯罪,无论上游的金融诈骗犯罪是否已经完成。

综上所述,自洗钱行为的构成并不以上游犯罪的完成为前提,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来源和性质的行为,就可能构成洗钱罪。因此,建议公众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参与任何形式的洗钱活动,避免触犯法律底线。如有任何法律问题或疑虑,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