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谣罪被抓的有哪些人-孙能能律师|法行宝
2025-03-21 刑事辩护

因造谣罪被抓的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案例中的个体:

  1. 孙某:四川省自贡市网民,因在微信群内传播“此次疫情系解放军传播病毒导致”的不实言论,涉嫌扰乱公共秩序,被属地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9日的处罚。
  2. 肖某:山西忻州网民,在多个本地微信群中发布“武汉人回四川老家,被老家人举报了,他就把举报人给杀了”的谣言,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被山西忻州警方依法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3. 李某栋:编造了“兰州市封城通知”等谣言,并发布在其家族群中,随后被快速转发扩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被公安机关处以拘留十日的处罚。
  4. 施某:江苏启东当地朋友圈中流传“为了冠状病毒不再扩散,相关大型商超将于1月29号全部停止营业”的谣言引发居民恐慌,施某因散布此谣言被启东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5. 唐某:四川纳溪区网民,在微信群内发布“纳溪一例疑似患者已经确认,但逃跑了”的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谣言信息,被属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6. 曹某某:在网络上发布视频称“嚼大蒜能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该视频为曹某某道听途说后添油加醋制作而成,当地警方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这些案例都表明,造谣传谣是违法行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我建议公众在面对信息时,应保持理性,不轻易相信和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以免触犯法律。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