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直接收了担保金 还有赃款钱 没开票违法吗-冯光伟律师|法行宝
2025-03-21 经济纠纷

公安局直接收了担保金和赃款钱,但未开具收据或发票的行为是违法的。

一. 公安局收取担保金和赃款钱必须开具收据或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四条,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这意味着,公安机关在扣押资金(包括赃款)或收取担保金时,必须出具相应的决定书和清单,并提供给当事人。收据或发票是证明交易合法性和确保双方权益的重要文件,也是保障当事人权益的重要手段。

二. 未开具收据或发票的法律后果

  1. 对当事人的影响:如果公安机关扣押资金或收取担保金后未开具收据或发票,将导致当事人在后续维权过程中难以提供证据,从而损害其合法权益。

  2. 对公安机关的影响:一旦查实公安机关在扣押资金或收取担保金时未开具收据或发票,该公安机关可能会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当事人的赔偿、行政处分等。

三. 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 如果当事人发现公安机关在扣押资金或收取担保金后未开具收据或发票,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反映或投诉。
  • 当事人也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补开收据或发票,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我的观点:公安局在收取担保金和赃款钱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开具收据或发票,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公共秩序。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