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法变化-常虎律师|法行宝
2025-08-01 婚姻家庭

新婚法(主要指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较于之前的《婚姻法》,有以下主要变化:

  1. 疾病婚从无效婚姻转变为可撤销婚姻:

    • 旧法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属于禁止结婚的情形。若婚前未如实告知重大疾病,婚后另一方可以请求宣告婚姻无效。
    • 新法变化: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这一变化体现了对婚姻自主权的尊重和对患病群体的保护。
  2. 增设“离婚冷静期”制度:

    • 旧法规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民政局协议离婚。
    • 新法变化: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一制度旨在减少冲动型离婚,维护家庭稳定。
  3. 明确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

    • 旧法规定: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相对模糊,容易引发争议。
    • 新法变化: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这一变化有助于保护夫妻另一方的合法权益,防止因一方恶意举债导致另一方承担不必要的债务。
  4. 扩大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 新法变化:《民法典》在原有基础上新增了“其他劳务报酬”和“投资的收益”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使法律更加贴合时代特征,保护了夫妻双方的财产权益。
  5. 增加无过错方在离婚时的权益保护:

    • 新法变化:无过错方在离婚时不仅可以要求赔偿,还可以申请多分财产,并新增了“其他重大过错”作为赔偿情形,加强了无过错方的保护。
  6. 家务劳动价值得到法律认可:

    • 新法变化:明确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体现了对家务劳动价值的认可。
  7. 完善亲子关系确认与否认之诉:

    • 新法变化:新增了亲子关系确认与否认之诉的具体规定,为当事人提供了明确的法律途径来解决亲子关系的争议。

这些变化旨在更好地适应现代社会的婚姻家庭需求,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婚姻家庭的和谐稳定。如有具体的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