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离婚案件先行调解是哪条规定-郭永军律师|法行宝
2025-03-21 婚姻家庭

审理离婚案件先行调解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具体分析如下:

一. 审理离婚案件先行调解的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这表明,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先行调解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

二. 调解的意义与流程

  • 调解是离婚诉讼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旨在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夫妻双方的争议,达成和解或撤诉,从而避免不必要的诉讼成本和时间消耗。
  • 如果调解成功,双方可以达成一致意见,要么撤诉,要么由法院制作离婚调解书,作为离婚的依据。
  • 如果调解失败,法院将及时开庭审理,根据双方的证据和陈述,依法作出判决。

综上所述,审理离婚案件先行调解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明确规定。在实际操作中,法院会依法进行调解,以期达成和解或撤诉,减少诉讼成本和时间消耗。如果调解无果,法院将及时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