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起诉离婚,且对方有过错的情况下,是否能离婚主要取决于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以及是否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而非单纯的一方是否有过错。
首先,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感情破裂是判决离婚的关键。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即便一方有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或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法院在调解无效后,一般也会判决离婚。这些过错行为被视为严重破坏了婚姻关系,导致夫妻感情无法挽回。
然而,如果只是一方存在过错行为,但夫妻感情尚未破裂,或者过错行为并不属于严重破坏婚姻关系的情形,如偶尔的出轨等,且另一方表示愿意继续共同生活,那么法院可能会综合考虑夫妻感情等多方面因素,判决不予离婚。
此外,如果对方存在重大过错,且满足法定离婚条件,如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那么即使对方有过错,只要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法院也应准予离婚。
综上所述,对方起诉离婚且有过错的情况下,是否能离婚主要取决于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以及是否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因此,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机构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