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经济社长并未被判刑,而是被罚款1200元。具体分析如下:
一. 案情分析
案件背景: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执行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村经济社社长骆某强与出纳骆某贤在明知被执行人骆某昌的银行账户被法院冻结的情况下,仍然违法将被执行人的分红款1800元直接打入骆某强的账户,以躲避法院的执行。
法院调查与处罚:执行法官通过调查确认了骆某强与骆某贤违法协助被执行人转移分红款的事实,并依法对两人作出了罚款决定,其中骆某强被罚款1200元。
二. 法律依据
三. 处罚结果
综上所述,村经济社长骆某强因违法协助被执行人转移分红款,被法院依法罚款1200元,而并未被判刑。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